最近,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推动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新能源车险的降本增效,提升保障水平。

我国新能源汽车在2021年12月推出了专门的商业保险产品,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车主抱怨保费高,保险公司亏损”的情况,还有一些网约车运营商的商业险投保困难。

这份意见稿针对新能源汽车商业险提出了多项与车险价格直接相关的规定。例如,扩大了新能源商业车险的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根据意见稿,新能源商业车险的自主定价系数范围将在0.5至1.5之间,这将提高市场经营主体的定价能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关键作用。

自主定价系数是影响车险保费的重要因素,系数越高,保费越贵。通常情况下,车险费用取决于车辆风险、驾驶员风险以及其他费用等多方面因素,保险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有自主定价权,同时没有出险记录的车辆会享受保费优惠。扩大新能源商业车险的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意味着保费的上下限将进一步放宽。

此外,意见稿还支持行业优化新能源商业车险的保障责任,有序增加产品供给。根据市场需求,将研究推出“基础+变动”组合保险产品,为兼职网约车运营的新能源汽车提供更全面的保险保障。

意见稿还提出,优化调整新能源商业车险的基准费率,建立新能源车险的兜底保障机制。推动行业研究建立高风险车辆的兜底保障机制,有效解决部分车辆投保难题,确保愿意投保的车辆都能得到保障。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记者 刘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