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3月24日记者获悉,深圳市最近发布了《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评价规范》)和《电动汽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这两项规范将于4月1日开始实施。
据了解,这是全国首次发布的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和超级充电站设计地方标准。这两项规范首次提出了“超级充电设备”、“全液冷超充设备”等术语的定义,并规定了超级充电设备单枪额定功率不低于480千瓦。
记者留意到,《评价规范》针对超级充电设备的充电服务能力、噪音、效率、防护等技术指标建立了分级评价指标体系,从体验、能效、可靠性、可维护性、信息安全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这将有助于引导企业科学选择超级充电设备、高质量建设超级充电设施,并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设计规范》则规定了电动汽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的选址、布置、电能质量要求等具体标准,同时要求充电设施标识应采用全市专业设计统一的超级充电标识等具体要求。
此外,《评价规范》和《设计规范》是由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的。这两项超级充电地方规范的发布实施将积极推动“光伏+储能+超级快充+车网互动+一体化集成、负荷聚合能源管理系统”等前瞻技术应用,有助于构建高质量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另外,深圳将继续制定实施统一标准,加快分散式充电站分级评价、长期失效充电设备认定及评价规范等地方标准的制定,并力争在年内尽快发布。深圳还将重点围绕充电桩唤醒车辆、充放电功率调节、充换电数据接入、充换电站与电网互动能力评估等方面,率先制定修订一批车网互动地方标准。(科技日报记者罗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