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购买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购车补贴: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并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
二、补贴申请条件:
1、个人用户的信用状况需良好,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相关失信记录。
2、个人用户报废或转让名下的沪牌小客车(旧车),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并且在本人名下未作为“旧车”申请过本市相关促进汽车消费补贴。
3、个人用户报废名下沪牌旧车的报废日期应当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
4、个人用户转让名下沪牌旧车的转让日期应当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5、个人用户购买新车的购买日期应当介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6、新车必须在2025年1月31日前在上海市完成注册登记。
三、补贴申请截止日期:
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异议复核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1、如果购买的新车是燃油车或插电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则无法申领补贴。
2、个人用户报废或转让的旧车需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新能源汽车,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可进行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