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630交通事故是一起特大交通事故。
2009年6月30日20时20分,张明宝醉酒驾驶一辆车牌为苏ATH900的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南京市江宁区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车辆失控撞向路边西瓜摊,撞倒9名行人,损坏6辆汽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
张明宝血液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381毫克,表明他处于醉酒状态。南京交管部门调查发现,张明宝名下有3辆车,但经确认,涉事车辆并非张明宝名下。 2006年5月,他获得了C1驾照。
这起事故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7月15日,张明宝被检察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
11月27日,南京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12月23日上午,南京江宁“630”事件首案判处肇事者张明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事故发生后,张明宝现有财产无法支付全额赔偿,南京市江宁区政府代其支付了300万元以上赔偿金。























